1、車輛達到使用年限需強制報廢:小、微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7年(純電動汽車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12年,摩托車使用滿13年需強制報廢(正三輪摩托車滿12年)。
2、車輛連續三個檢驗周期未年檢需強制報廢。
3、車輛未達到強制報廢標準,車主自愿報廢的。
4、國家規定的其他需報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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