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各地建設科創集聚區,提高科創載體建設水平,在結合宿遷實際、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經研究,市科技局制定并出臺了《宿遷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一、制定背景和過程
科創載體是“集聚科創資源、孵育科技企業、培育高新產業”的主陣地,是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的重要引擎。立足全市科技工作發展實際,參考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內容,明確以建設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來推動各地打造創新核心區,積極構建創新創業生態,完善創新創業孵化鏈條,實現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科技服務、生產生活等功能有機融合,為各地創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夯實工作基礎。
在制定《管理辦法》過程中,充分學習國家、省以及南京等地的經驗做法,并結合宿遷實際,綜合各地科技主管部門意見,最終形成了《管理辦法》
二、文件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四章13條。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章“總則”,包括2條,主要明確了建設市科技產業園區目的意義、建設內涵等。
第二章“備案原則與基本要求”,包括4條,主要明確了市科技產業園區備案原則、備案條件、備案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第三章“指導管理與保障措施”,包括5條,主要明確了各方工作職責、動態管理、重大事項變更要求等。
第四章“附則”,包括2條,主要明確了解釋單位和施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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