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高度重視綠色發展,把建設生態文明擺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突出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
“近年來,宿遷市積極建設‘水美城市’,打造‘水韻名城’,以河湖長制為抓手,統籌推進河湖治理保護工作,先后實現重點河湖全面禁采,完成河湖違法行為專項治理任務,工作成效顯著。”市人大代表、宿豫區水利局工管科辦事員趙迅說,今年,宿遷積極貫徹落實《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踐行新時代治水思路,提升河道管理和保護能力,河湖面貌持續向好,生態環境有效改善。但同時也存在著部分河道淤積、岸坡耕種、綠化標準不高、涉河建設與相關技術規程不符等問題,河道管護能力還有待提升。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時期治水思路,深入踐行水利行業“補短板、強監管、提質效”總基調,全面提高全市河湖管護水平,提升水環境質量,維護河湖健康生命,促進生態文明健康發展,趙迅就加強河道監管提出以下建議:
全面推動地方性法規“三進三入”。提高全社會、各單位對《宿遷市河湖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認識,尤其是在河湖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編制之初,綜合考慮橋梁跨徑、橋墩布置、河道補償等方案,確保符合相關規定,并且有管轄權限的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批復的規劃支撐。
出臺相關河道綠化建設管護方案。已出臺的《宿遷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指出水利、交通等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工程參照本辦法執行,主要對辦法適用范圍、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程序、質量安全監管、信用管理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但河道綠化具有岸線長、苗木整齊等特點,在選材、設計、施工、管養等方面與園林綠化有一定差別,苗木后期死亡更換嚴重破壞整體協調性,需要對建設期、管養期作出相應指導規定。
趙迅還針對涉水審批、河道執法提出建議,“要繼續推進施行《宿遷市水利局‘小微型’涉水審批項目實行承諾制工作方案(試行)》,將原有適用范圍進行適時適度增加,將更多的涉水審批高頻事項由論證審批簡化為備案承諾制進行現場辦結,有效暢通‘宿遷速辦’區域政務服務公共品牌的便捷服務通道。同時還需進一步強化河道執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全面排查影響河湖安全隱患,依法打擊違規項目建設、破壞河湖健康等違法行為。”(馬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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