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創業


來源:市人社局
發布日期:2021-07-07


目前政策有:
1、創業貸款扶持:申請富民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最長不超過3年。
2、一次性創業補貼:首次成功創業(在本市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并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依法申報納稅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其中:帶動就業1-5人的,給予5000元補貼;帶動就業6-50人的,給予10000元補貼,帶動就業51人及以上的,給予20000元補貼。
3、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初次創業創辦的創業經營主體,初創主體需吸納其他勞動者就業并與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他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符合條件的創業經營主體吸納其他勞動者就業人數,按照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且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只能享受一次。
4、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初次創業租用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含大學生創業園、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及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下同)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創辦的創業主體。初次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經營場地創辦的創業主體,可享受租金補貼,已從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補貼(減免)的各類創業主體不再享受此項補貼。按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的標準據實給予補貼。創業主體享受創業場地租金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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