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創業


來源: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日期:2025-02-17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
本市企業直接招用返鄉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已在企業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按照招用人數600元/人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
▲支持返鄉人才引進
符合條件的返鄉各類人才,可以享受“人才購房券”、生活補貼、返鄉補貼、人才公寓等優惠政策。
▲實施人力資源服務獎補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本地企業(勞務派遣機構除外)輸送返鄉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已在企業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按照每人12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
▲開展返鄉人員職業培訓
對返鄉人員參加創業培訓或者職業技能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培訓合格等證書的,按照技能等級給予150元至4300元補貼。
▲落實社會保障扶持政策返鄉人員中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企業職工社保費,給予60%社保補貼。對返鄉人員初始創業失敗后生活困難,經核定后納入低收入人口保障范圍或者給予臨時救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