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落實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蘇民事〔2018〕11號)關于重病兒童的認定范圍主要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白血病(含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地中海貧血)、先天性心臟病、尿毒癥、慢性腎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惡性腫瘤、顱內良性腫瘤等重大疾病,以及醫保政策規定的住院和門診治療費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過2萬元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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