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請免考對象:對持有經有關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并喪失全部考試項目運動能力的殘疾考生,可申請全部免考,其成績按滿分計入中考總分。對身體殘疾、發育異常或重大疾病而喪失某一考試項目運動能力的特殊情況考生,可申請免考該項目,其成績按該項目滿分的80%計入中考總分。
可申請緩考對象:因暫時傷病及其它因素暫不能參加統一現場考試的特殊情況學生,可申請緩考。
版權所有:宿遷市人民政府?主辦單位: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蘇ICP備08010541號-1
蘇公網安備 32130202080018號 ?網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