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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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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泗陽縣泗陽大運河旁,4號橋建材產業園、八堡人家建材產業園,均開設十幾家企業,后期補辦環評手續,污水排入大運河;八堡人家建材產業園的幾家企業在大運河邊非法建造碼頭;淮海路南側(桃園路至上海路)的小河,常年水體黑臭,未得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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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泗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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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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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接交辦件后,泗陽縣組織生態環境、交通運輸、住建等部門及臨河鎮、李口鎮進行現場調查,情況如下:
(一)4號橋建材產業園
1.泗陽“四號橋建材產業園”位于臨河鎮楊工村,京杭運河泗陽四號橋東南側,自2012年起先后建有6家建材企業,分別是齊力建材、托馬斯建材、四橋建材、升茂建材、元恒建材、金騰建材等,均從事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生產等,經調查,6家企業均取得環評及驗收手續、申領排污許可證。
2.經排查發現,該區域內的金騰建材碎石生產線存在批建不符的行為,但該生產線處于長期停產;托馬斯建材兩條砂漿生產線存在未批先建的行為;四橋建材、升茂建材存在少量生產廢水經雨水管網外排小草河,泗陽縣對上述2家企業雨水排口采樣監測,PH為7.2、7.5,化學需氧量為34、19mg/l,氨氮為0.94、0.76mg/l;齊力建材、四橋建材、元恒建材存在廠區及車間積塵、物料覆蓋不到位等問題。
3.該產業園內有一河流為小草河,末端連接大運河,功能為灌溉和排澇,在末端建有滾壩排澇站,正常泵站關閉,只在汛期通過泵站排澇進入大運河。4月14日經對小草河上下游布點監測,4月14日經對小草河上中下游布點監測,PH在7.4—7.8之間,化學需氧量在19—25mg/l之間,氨氮在0.76—1.08mg/l之間,為地表水Ⅳ類水質
(二)八堡人家建材園
1.八堡建材園區位于泗陽縣李口鎮,2020年12月編制《泗陽縣李口鎮工業園區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2020年12月通過宿遷市生態環境局審查。至2019年底集聚了8家建材企業,均已取得環評、批復及排污許可手續,其中2019年以后新建2家企業為江蘇憶維盛建材有限公司(從事水泥、礦粉等建材周轉)、宿遷恒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從事PVC塑料薄膜、塑料鋪地等制品制造)。
2.八堡建材園內主要河道為七里溝,不與其他河道連通。4月3-6日,李口鎮已委托檢測機構對園區環境現在進行監測,通過對園區地表水監測布點取樣檢測(地表水點位8個),監測點位水質處于地表水Ⅲ-Ⅴ類水質標準。
3.信訪件中提及的碼頭位于李口鎮八堡村北側、泗陽縣三號橋南側,該處原有一非法碼頭,2020年泗陽縣已拆除碼頭設施,今年3月,李口鎮組織在原址區域栽植樹木;泗陽縣交通部門在原址周邊安裝了監控裝置,嚴管違法駁載行為。根據泗陽縣“十四五”綜合交通發展規劃,京杭運河泗陽段沒有規劃碼頭,目前也沒有在建的碼頭項目。
(三)淮海路南側小河
信訪件中提及的淮河路南側小河為泗陽縣中包河河段。經泗陽縣住建局排查,中包河沿線無污水直排口,未發現污水外溢入河問題。現場核查河道周邊無明顯異味,但河道內存在底泥淤積,水質較差問題。4月14日泗陽縣組織對中包河3個點位取樣檢測,化學需氧量為33-62mg/l,氨氮為1.97-4.54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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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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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號橋建材產業園
1.針對金騰建材未批先建碎石生產線、托馬斯建材未批先建兩條砂漿生產線,泗陽生態環境局已立案調查;金騰建材碎石生產線已拆除,托馬斯生產設備已拆除。
2.針對四橋建材、升茂建材2家企業存在少量生產廢水通過雨水管網外排現象,泗陽生態環境局已立案調查。
3.針對齊力建材、四橋建材、元恒建材廠區及車間有積塵,物料覆蓋不到位等問題,企業已完成積塵清理、物料覆蓋,泗陽生態環境局已立案調查,并責令整改。
(二)八堡人家建材園
1.針對八堡建材、盤古建材涉嫌未批先建、未規范貯存工業固廢問題,4月4日已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分別處罰款4.48萬、10萬元。
2.針對鑫泰建材、海堃建材物料未圍擋,無防塵措施,地面積塵多;東方混凝土未建立固廢臺賬等環境違法行為,企業已完成易揚塵物料覆蓋,泗陽生態環境局已立案調查,并責令整改。
3.針對八堡產業園2家2019年以后新建的不符合《江蘇省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規劃綱要》企業,其中1家宿遷恒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產品、原材料已清理,部分設備已拆除,廠區圍墻已拆除,其余搬遷事項均在快速推進;另1家江蘇憶維盛建材有限公司已停產,正在制定搬遷方案。
(三)淮海路南側小河
針對中包河水質現狀,泗陽縣住建局已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工程措施對中包河進行整體清淤整治,預計10月底完成;對河道沿線雨水管網進行全面系統排查,防止雨污管網混接,預計6月底完成;對雨污管網加強管護,常態化開展河道巡查及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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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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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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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1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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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沭陽縣蘇州路,新動力煤炭碼頭,環評中未明確煤炭裝卸工藝,使用普通貨物環評。裝卸作業時吊機直接裝車,未封閉作業,導致淮沭河嚴重污染,該河道為當地飲用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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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沭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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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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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接交辦件后,沭陽縣組織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局開展現場調查,情況如下:
1.2020年5月15日江蘇新動力(沭陽)中心港務有限公司碼頭1、2、3、4、5、6#泊位經沭陽縣交通運輸局審核,核發了港口經營許可證(蘇宿沭)港經證(0001),有效期至2023年5月,業務包括碼頭及其他港口設施設備租賃等服務、從事貨物裝卸、駁載等。
2.該公司于2013年1月編制了宿遷港沭陽港區沭城作業區三期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013年2月取得原沭陽縣環境保護局批復(沭環審〔2013〕40號),于2020年7月完成環境保護自主驗收,2020年7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回執,編號為91321322596942129G001。該公司報批的建設影響環境評價報告書、批復及自主驗收報告中經營貨種不包括煤炭,該公司經營貨種煤炭與環評、批復及竣工驗收不一致,環評中未涉及煤炭的裝卸工藝,原環評中散貨裝卸工藝流程為船-固定式起重機-料斗-汽車-堆場-裝載機-堆高。
3.檢查時碼頭未作業,裝卸作業采取隔板等措施防止物料拋灑至河道,采取霧炮噴淋抑制揚塵,作業帶沖洗水收集后經沉淀池沉淀循環利用不外排。現場核實碼頭未設置煤炭堆場,煤炭直接卸載裝車運送至江蘇新動力(沭陽)熱電有限公司的密閉料倉,貨物堆場有時堆放建材類物料,已采取覆蓋、霧炮噴淋、灑水清掃等措施抑制揚塵。
4.淮沭河水質常年保持Ⅲ類水質,該碼頭距離飲用水水源地第一取水口下游5.71公里,距離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邊界下游2.71公里,位于準保護區下游0.7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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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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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針對該公司經營裝卸煤炭與環評、批復不一致的環境違法行為,沭陽生態環境局4月14日已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宿環責改字〔2022〕(2)7022號),已立案調查(宿環執法立字〔2022〕(2)146號)。已督促企業針對經營裝卸煤炭與環評不符問題組織專項論證,預計5月15 日完成論證,根據論證意見組織完善后期手續和落實污染防治措施。
2.現場檢查時碼頭未作業,將在碼頭作業時組織開展監督監測,根據檢測結果進一步處理;沭陽縣將組織交通、生態環境等部門加強日常巡查監管,確保依法合規經營。
3.針對該公司未按排污許可證要求頻次開展檢測的環境違法行為,沭陽生態環境局4月14日已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宿環責改字〔2022〕(2)7021號),已立案調查(宿環執法立字〔2022〕(2)1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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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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