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患者就診流程,避免慢性病患者與其他患者一起排隊長時間候診,有效縮短開藥、檢查排隊時間,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開設便民門診服務。
服務內容
為已經確診且病情穩定、需要長期服藥、不需要調整治療方案的患者開具普通處方藥物,處方藥量一般不超過7天,最長不超過4周用量;為需要定期復查的患者開具不涉及專科的常規檢查、檢驗申請單。
診療時間
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與普通門診開診時間一致。
不提供的服務范圍
便民門診不開具毒麻精藥品及腫瘤科、急診科、兒科和產科等專業性很強的特殊用藥,不開具注射類藥品處方;不出具疾病證明書、病假條等醫學證明文書。
就診流程
開設“便民門診”醫療機構名單
溫馨提示
便民門診不能代替專科門診診療。疾病尚未診斷、病情不穩定的患者仍需至相應專科門診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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