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優化醫療保障服務,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其中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在現有基礎上降低1個百分點,調整為6%(不含生育保險),個人繳費費率不變;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費率在現有基礎上降低1個百分點,調整為7%,執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參加宿遷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宿遷市二級及以下定點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助有關的門急診費用,納入專項保障范圍,醫保基金支付不設起付線、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為75%,該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責任單位: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9.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對標“五心”服務標準,實行市場主體營業執照“自助辦”“掌上辦”,推進“全城通辦”,進一步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減成本,為企業提供貼心服務,擦亮宿遷速辦品牌。加強企業信用管理與培育,遴選有實力、有經驗的機構參與信用修復服務,為嚴重失信主體和受行政處罰企業提供公益性修復培訓服務。實施“容缺”受理機制,簡化經營異常名錄信用修復流程,材料齊全的,修復時限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當時辦結。(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0. 發揮公安出入境“一站式”服務窗口作用,為外籍高管、外籍人才辦理相關服務事項提供“綠色通道”,對符合條件的外籍高層次人才提供在華永久居留(綠卡)申請便利。依托警企服務中心,常態組織“全科體驗、送法上門、精準幫辦、風險研判”等工作。(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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