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支持擴大利用外資,對當年實際使用外資500萬美元以上的高技術產業項目,給予3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當年實際使用外資1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符合主導產業發展方向的工業制造業項目,給予不高于到資額1%的獎勵,單體項目不超過100萬元;3000萬美元(含)以上項目給予不高于到資額2%的獎勵,單體項目不超過200萬元。其中,屬于境外世界500強或行業100強的外資企業,額外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當年利潤再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資本公積轉增實際使用外資300萬美元(含)以上1000萬美元以下的工業制造業項目,給予不高于當年實際到資額1%的獎勵;1000萬美元(含)以上的,給予不高于當年實際到資額2%的獎勵,單體項目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6. 支持外貿企業拓展市場,排定210個境內外展會,統籌各級資金對參展企業給予支持。對企業參加當年市貿易促進計劃內市重點展會的,給予每個展位(9㎡)不超過70%展位費支持,對其他境外展會的,給予每個展位(9㎡)不超過50%展位費支持;對企業參加計劃內省重點展會、市重點展會的人員費,按照亞洲國家不超過5000元/人、德國不超過10000元/人、其他國家不超過8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個企業、每個展會支持不超過2個展位(18㎡)、2人,單個企業年度累計支持不超過20萬元。加快出口退稅進度,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7. 支持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擴大信保覆蓋面,對投保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超1萬元(不含)的企業,給予不超過當年實繳保費30%的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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