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鼓勵工業企業增產擴產,對2023年一季度完成工業總產值1億元以上、同比增速超10%的企業,在市級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產業集聚)盤子內,按照產值增速排名,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0萬元獎勵。市財政從市級產業引導資金(產業集聚)中安排500萬元資金,市與縣、市與區分別按照2:8、5:5比例兌現獎補資金。(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以及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2. 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小微、民營企業融資支持,2023年力爭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全年累計投放超過35億元,支持小微市場主體超過4000戶。促進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應用,年內實現促融200億元以上。積極推廣應用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增強動產融資可得性。市屬國有小貸公司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三農”客戶適當下浮貸款利率,下浮范圍在1%以內,并采取“展期”“按季結息”“按半年結息”等多種方式,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問題。(責任單位:人行宿遷市中心支行、宿遷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推廣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推動“速金融”等金融服務平臺接入“宿心辦”城市門戶APP,進一步加大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信貸投放力度,提升普惠金融服務覆蓋面,平臺全年融資不低于300 億元。開展金融保障重大項目推進、服務經濟整體好轉系列活動,組織銀行機構重點產業鏈企業信貸專員開展掛鉤走訪,提升服務質效。進一步擴大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對地方法人銀行機構發放的普惠小微貸款,人民銀行按貸款余額增量的2%提供激勵資金。(責任單位:宿遷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宿遷市中心支行、市國資委、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