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農業農村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湖濱新區、市洋河新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局有關處室、單位:
我局研究制定了《全市冬季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全市冬季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宿遷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全市冬季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冬季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冬季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治理行動,徹底摸清農機安全監管底數特別是無牌拖拉機現有情況,實現拖拉機運輸機組禁止使用告知全覆蓋,全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率達到85%以上。實施農機安全檢驗掃尾沖刺,到2022年12月底,全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檢驗率達到92%以上。加大“四全”監管和上道路聯合執法力度,堅決杜絕變型拖拉機、無牌拖拉機運輸機組上道路行駛,嚴厲打擊拖拉機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堅決消除農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確保不發生農機安全生產亡人事故。
二、時間安排
2022年11月底至2023年2月底。
三、重點治理內容
(一)是否掌握農機安全監管對象情況,對無牌、未經檢驗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以及無證駕駛人是否建立臺賬,數據是否在江蘇省農機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實時更新。是否對未登記的、因逾期未檢注銷的老舊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采取監管措施。
(二)是否認真開展農機駕駛證考試、登記、安全檢驗、備案等農機安全源頭管理工作,實施全機具、全人員、全天候、全覆蓋監管,做到應管盡管。農機駕駛人持證數、農機登記數和檢驗數是否比上年明顯增加。
(三)是否存在農機安全行政執法寬松軟,是否對無證駕駛、無牌行駛、未經檢驗、違法載人等用機行為做到應查盡查、應立盡立。是否徹底取締變型拖拉機并全域禁行,對拖拉機運輸機組限行禁行。
(四)是否落實農機服務組織主體責任,是否使用無牌或未檢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是否存在無證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人的情況。是否對違法使用農機的組織和個人實施失信懲戒制度。
四、工作安排
(一)組織發動階段(2022年11月底前)。各地結合本地區實際,圍繞重點治理內容,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安排、序時進度等,迅速進行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推動冬季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深入扎實開展。
(二)專項治理階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中旬)。針對1-11月份農機檢驗情況,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梳理未檢、脫檢機具,逐一電話通知,靈活采取各種形式,為農機手辦理登記檢驗手續,確保農機安全檢驗工作取得預期成效。針對無牌機具,組織鄉鎮農機安全監理員、村級農機安全協管員等開展入戶檢查,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全部發放《拖拉機運輸機組禁止使用告知書》。針對上道路拖拉機,市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要主動協調公安交警部門,在重要路段、重點區域開展上道路聯合執法檢查,確保全市范圍內無變型拖拉機通行。
(三)“回頭看”總結階段(2023年2月中旬至2023年2月底)。各地對冬季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進行“回頭看”,結合實際加大排查整治和督查檢查力度,及時總結經驗,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制度措施,不斷提高農機本質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擰緊責任鏈條。安全生產須臾不可放松。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冬季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組織領導,落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相關內設機構和單位責任,緊盯重點問題強化治理、一抓到底,堅決守牢農機安全生產底線。市農業農村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市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局農機監督管理處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機監督管理處。
(二)強化工作統籌。要在嚴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前提下,扎實推進冬季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根據疫情變化及時調整工作安排,研究務實管用的實招硬招,統籌線上線下,有重點地組織農機送檢、開展聯合執法等工作,努力做好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礎上的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決不能出現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為由放松農機安全生產、放過農機風險隱患的情況。
(三)加強督導檢查。省級將派員赴各縣區集中掛鉤指導,督促各縣區自查自糾,并適時公布執法典型案例。各縣區要對農機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形成有效震懾。對工作進度緩慢、推諉扯皮、治理不力的,失職失責、不作為導致事故發生的,省級將予以通報、約談或問責。
請各縣區農業農村局每月21日前將冬季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情況書面報送市農業農村局。
聯系人:葉鵬,電話:82289078,郵箱:4416294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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