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對在第三方電商平臺注冊網店銷售本地實物商品(不包括住房、汽車和生產資料等)且當年網絡零售額首次達到100萬元的企業,給予不超過2萬元流量補貼,每增加銷售100萬元增加補貼不超過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補貼20萬元。對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設立電商直播間10個以上且投入運營的直播電商基地,按場地裝修、設備購置等實際投資的50%一次性補助運營主體,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版權所有:宿遷市人民政府?主辦單位: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蘇ICP備08010541號-1
蘇公網安備 32130202080018號 ?網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