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征集宿遷市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實訓基地師資庫講師的通知 | ||
索引號 | 014319856/2023-00333 | 分類 | 公共衛生 ??衛生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衛生健康委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宿衛監督〔2023〕13號 | 關鍵詞 | 征集,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實訓,講師,通知, |
文件下載 | |||
時效 |
關于征集宿遷市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實訓基地師資庫講師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組織及專家:
為更好的貫徹落實國家傳染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提高衛生監督人員執法能力和業務水平,提高醫療機構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能力。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征集全省行政基礎法、傳染病防治方面的專家講師及重點科室現場帶教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類別
(一)法律基礎:包括衛生監督執法領域相關行政基礎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
(二)專業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消毒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
(三)標準規范
《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2016年版)、《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2015年版)、《醫療機構發熱門(急)診設置指導原則》(試行)、《發熱門診設置管理規范》(2021版)、《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衛生部令 第41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預防接種工作規范》(2016年版)、《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2017年版)、《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WS/T -2012)、《口腔器械消毒滅菌技術操作規范》(WS 506-2016)、《軟式內鏡清洗消毒技術規范》(WS 507-2016)、《內鏡自動清洗消毒劑衛生要求》(GB 30689-2014)、《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管理規范》(WS 310.1-2016)、《醫院消毒供應中心清洗消毒與滅菌技術操作規范》(WS 310.2-2016)、《醫院消毒供應中心清洗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標準》(WS 310.3-2016)、《醫院手術部/室管理規范(試行)》(衛政醫發﹝2009﹞90號)、《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GB 50333-2013)、《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2005)、《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 15982-2012)、《空氣消毒劑通用要求》(GB 27948-2020)、《手消毒劑通用要求》(GB 27950-2020)、《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通用要求》(GB 27952-2020)、《醫院隔離技術規范》(WS/T 311-2009)、《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WS/T 313-2019)、《血液凈化標準操作規程》(2021版)、《血液透析及相關治療用用濃縮物》 (YY0598-2015)、《血液透析及相關治療用水》(YY0572-2015)、《重癥監護病房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規范》(WS/T 509-2016)、《產房醫院感染預防與標準控制》(WS/T823-2023)、《基層醫療機構醫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國衛辦醫發﹝2013﹞40號)、《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2022)、《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和警示標志標準》(HJ421-2008)、《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2017年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衛監督發﹝2005﹞426號)、《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通用要求》(GB38598-2020)、《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國衛監督發﹝2014﹞36號)、《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2018)等。
(四)現場實踐:包括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現場監督執法實踐,熟練掌握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重點、難點。
二、征集條件
征集講師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方針、政策,熱愛醫療衛生事業,有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及相關專業理論水平;
(二)行政基礎法講師,要求從事法律工作,具有10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法律工作者;專業法律法規講師,要求法治稽查首席衛生監督員、具有5年以上一線衛生監督執法經驗的衛生監督員;標準規范的講師,要求具有中級職稱或主任科員及以上職稱(職級),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醫院骨干及衛生監督員;現場實踐講師,要求熟練掌握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要點、難點的醫院骨干及衛生監督員;
(三)能認真執行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的相關規定,按照實訓基地具體要求,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
(四)能熟練運用各種教學技術手段組織教學,在教學過程中能夠注重學員技能的培養。
三、組織管理
(一)我市衛生健康委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綜合考慮征集講師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年齡結構、專業和行業比例等因素,確定入選宿遷市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實訓基地師資庫名單;
(二)核實確定相關信息資料后,正式建立宿遷市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實訓基地師資庫,并發放聘書;
(三)參加實訓基地培訓的講師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相應的勞務報酬。
四、報送要求
請有關單位、組織及專家于2023年11月17日前填報講師征集表,并發至指定郵箱。
聯系人:張玉偉,電話:18115221668,電子郵箱: 344489675@qq.com.
附件:1.宿遷市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實訓基地課程設置
2.宿遷市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實訓基地師資庫講師征集表
宿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