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需轉外治療的,由市第一人民醫院、南京鼓樓醫院集團宿遷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鐘吾醫藥、上海東方醫院宿遷分院(特指心血管和骨科疾病)、市兒童醫院(特指兒童先心病)、市傳染病醫院、市第三醫院(特指精神病)經治副高以上職稱醫師提出轉院申請,填寫《宿遷市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院(診)申報表》,通過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直接辦理異地轉診備案手續。在就診醫院時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出院時按政策規定,付清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應報銷部分由就診醫院與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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