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以來,宿遷宗教活動場所本質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期間未發生安全事故。
一是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局集中學習會10次,全體黨員干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監管責任意識不斷增強。
二是周密部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局黨組召開4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具體安全生產工作,印發《全市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等工作文件8份,召開工作部署會13次。
三是常態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安全生產專題宣講各1次,開展檢查32次以上,下發交辦單10個,全市共排查整改安全隱患351個。
四是狠抓長效管理。著力解決既有建筑安全隱患,對C級、D級的既有建筑按照“一屋一案”方式督促整改,完成整改C級建筑14棟、D級2棟。落實落細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措施,伊斯蘭教、基督教場所實現不在場所內設置廚房、使用灶具,佛教、天主教使用燃氣的宗教活動場所進行“灶管閥”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提升場所自救能力,有65個場所安裝了感煙火災探測器,2個場所安裝噴淋裝置,7個場所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27個場所設置微型消防站。建立部門齊抓共管良好工作機制,聯合文旅、消防等部門開展平安宗教活動場所聯創建活動,推動各縣(區、功能區)落實屬地安全領導責任,共同做好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穩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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