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發展改革局,市各功能區經濟發展局(投資促進局);市供電公司:
現將省發展改革委、江蘇能監辦《關于貫徹落實《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蘇發改規發〔2025〕2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戶用光伏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自然人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由屬地供電公司代理備案,供電公司原則上每周上報屬地數據(行政審批)部門進行備案。屬地發改部門應做好項目備案政策咨詢和技術支持工作。屬地行政審批部門應明確備案要求,實行線上線下備案。備案情況應及時抄送屬地發改部門。庭院光伏由各縣區結合轄區實際明確建設標準要求,統籌做好建設管理工作。
二、認真做好工商業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對于按照集中式光伏備案的一般工商業和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全額上網。項目不需要納入全市集中式光伏建設規劃,不需要強制配備儲能,不需要省發改委市場化并網審核。項目在取得電網接入方案后即可開工建設。
三、精準貫徹落實最新分布式光伏政策。根據省發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各縣區發改部門應會同數據部門制定轄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事項辦事指南,并對外公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和風電項目建設管理的通知》(宿發改能源發(2024)156號)、《宿遷市綠色能源開發建設導則》(宿發改能源發〔2024〕302號)兩份文件中與上述要求以及《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國能發新能規〔2025〕7號)、《關于貫徹落實〈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蘇發改規發〔2025〕2號)不一致的內容按上級文件要求執行。
聯系人:劉凡瑜、董輝;聯系電話:84338520;郵箱:nyc84338520@126.com。
附件: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能監辦關于貫徹落實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蘇發改規發〔2025〕2號)
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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