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宿遷市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索引號 | rmyh00000/2025-00005 | 分類 |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銀行 ?? 公告 |
發布機構 | 人民銀行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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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國家外匯管理局宿遷市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宿遷市分局(以下簡稱“我分局”)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總局、省分局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外匯管理職責,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024年,我分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146件,其中行政許可信息145件,行政處罰信息1件。行政許可信息中,經常項目類135件、資本項目類9件、結售匯市場準入類1件。2024年,市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未產生不予公開信息。
我分局能認真落實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編制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做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權力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的日常更新和動態調整。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許可事項在線辦理,提升政務服務信息化、標準化水平,提高服務效率,推進服務公開。依托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網站,積極推進主動公開工作。市分局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事項信息主要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互聯網網站主動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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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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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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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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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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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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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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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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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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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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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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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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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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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填寫時,請注意和法律部門、具有行政許可事項和行政處罰事項部門溝通,確保數據準確。
2.“本年制發數量”統計本年新制作并公開的數量,不含往年制作但在本年公開數。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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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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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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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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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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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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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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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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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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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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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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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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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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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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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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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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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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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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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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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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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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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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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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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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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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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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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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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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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這一項主要報告兩方面情況:一是申請人的類別;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最終處理結果。此項內容重在數據準確、要素齊備,全面客觀反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和辦理情況,便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全面掌握工作動態,使社會各界了解政府公開透明進程。
2.“其他處理”項目,主要是考慮新舊條例執行銜接以及極少數特殊情況。原則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都應當按照法定的處理方式做出處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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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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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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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據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行政訴訟處理結果需進一步區分兩類情形,分別是“未經復議直接起訴”和“復議后起訴”。
2.行政復議機關作為共同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只計算原行為主體的案件數量,不計算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數量。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4年,我分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依法行政能力需進一步提高、個別基礎工作不夠扎實,在自查、審計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等。對此,我分局將在今后工作中認真加以總結,并從以下方面加以改進:
一是進一步提高業務人員的法治意識。持續加強全員法制學習培訓,依托市分局局務會、專題會議及業務培訓會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外匯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業務工作水平。
二是進一步加強普法宣傳。在做好常態化宣傳的同時,充分利用誠信興商宣傳月、“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要時段時點開展普法宣傳,讓社會主體充分了解外匯管理的政策法規,進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履職影響力和社會公信力。
三是進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認真學習外匯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增強依法行政和風險責任意識,嚴格按行政許可事項和規定程序依法合規辦理業務,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我分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出合理范圍的,我分局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的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