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宿遷市殘聯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
索引號 | UCAP/2015-00014 | 分類 | 信息公開年報 ??其他 ?? 報告 |
發布機構 | 市殘聯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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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宿遷市殘聯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工作的通知》(蘇政傳發〔2014〕203號)等要求,現向社會公布宿遷市殘聯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報告通過宿遷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宿遷市殘聯辦公室聯系(地址:宿遷市宿城區濱河路,郵編:223800,電話:0527-84375165,電子郵箱:sqcltg@163.com)。
一、 概述
2014年,我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統一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以轉變機關作風、強化服務殘疾人職能為宗旨,以兩個體系建設為重點,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拓展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進一步規范政務公開措施,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本年度我會信息化建設成果突出,對市殘聯網站進行了改版升級,擴充欄目,完善服務功能,保持穩定運行。結合殘疾人工作,及時準確地將殘疾人工作開展情況向社會公布。網上信息發布堅持“分級負責,層層審批,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抓好發布和審核環節,制度明確,責任到人,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方面
2014年,我會向社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0條,全部在市政府門戶網站“網上宿遷”進行主動公開。包括:政策法規、辦事服務、業務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動態等。
(二)重點領域公開方面
2014年,我市圍繞國辦發〔2014〕12號和蘇政傳發〔2014〕203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大對辦事服務、業務信息和工作動態公開程度,切實做好為殘疾人服務文件的信息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2014年全年我會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0件,全年我會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辦公室作為依申請公開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科、室負責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政策把關和信息提供。辦公室受理申請后,及時予以登記,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因客觀原因,需延期答復的,經市殘聯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對不能當場答復的申請,由辦公室批轉相關處室提供信息內容。相關科室一般能在10個工作日內或辦公室批轉件要求的時限內辦理完畢,并經主要負責人審簽后,交由辦公室予以答復。
三、政策措施及熱點輿情解讀回應情況
我會匯編《關于成立市殘聯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宿殘聯發〔2013〕67號)、《關于印發市殘聯政務微博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宿殘聯發〔2013〕70號)等文件規范我會政務信息公開程序制度,做到應該公開的、可以公開的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的全面依法落實到位。努力做好社會熱點和公眾關切度高的輿情回應疏導工作,做到及早發現、迅速研判,快速回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消除不實傳言,正面引導輿論。
四、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問題
我會自2014年7月份開始在“網上宿遷”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前期進行工作梳理,對操作平臺的熟悉程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對政務信息公開情況月度統計表存在一定的遲報情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全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具上級要求和民眾的訴求存在一定的差距,2015年我會將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加以改進,更好的服務民眾,讓我會的政府信息工作上一個更新的臺階。
1、進一步完善公開機制。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及時公開,使公開的政府信息更好的服務社會、服務民眾。
2、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認真研究政府公開條例,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重視程度;遇依申請公開,認真同申請人交流溝通,按照規定滿足群眾訴求。
3、加強業務學習。工作中積極同市政府辦公室聯系,及時掌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變動,熱點、難點問題積極尋求幫助,進一步提高工作主動性和實效性。
附件: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2014年度)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4年度)
填報單位:宿遷市殘疾人聯合會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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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30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30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104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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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30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
||
(一)公開行政審批信息數 |
條 |
0 |
(二)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數 |
條 |
0 |
(三)公開本部門財政信息數 |
條 |
0 |
三、回應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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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2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2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6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四、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五、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有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七、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八、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九、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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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0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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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