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辦法 | ||
索引號 | 469760234/2018-00108 | 分類 | 信息公開制度 ??其他 ?? 其他 |
發布機構 | 公積金中心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微博 微信 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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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設發展步伐,充分發揮官方微博、微信在對外宣傳和信息交流方面的積極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辦的要求,全面抓好網絡輿論地建設,進一步發揮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在引導社會輿論、推進網絡文化健康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法規,結合中心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認證微博、微信是面向社會,面向群眾,宣傳公積金政策,樹立公積金人形象,擴大信息傳播面、促進學習交流的信息平臺。
第三條 中心官方認證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維護遵循統一管理、統籌規劃、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心各科室、所屬各管理部及其全體干部職工。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成立中心官方微博、微信管理領導小組,由中心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信息技術工作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科室、所屬各管理部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決定中心官方微博、微信重要管理政策,審核、批準官方微博、微信信息發布。
第六條 中心官方微博、微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中心信息管理科,具體負責發布信息,積極處理和回復評論等日常工作。對于通過官方微博反映的中心管理職責內的問題,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心管理辦法及時給予解決,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在中心官方微博中發布。
第七條 在中心官方認證微博、微信上發布的相關信息,有重大輿情需反饋的,由信息管理科收集整理后報分管領導審核,由主要負責人審批后發布。
第八條 中心在新浪開設官方認證微博、微信。微博名、微信名均為:宿遷公積金。
第九條 微博的字數是有限制的,組稿時內容必須積極健康,文字表達要清晰,力求圖文并茂。
第十條 在中心官方微博、微信上發布、轉截有關信息必須守國家相關保密規定,不得發布涉密信息。
第十一條 中心官方微博、微信發布信息內容包括:宣傳我市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推動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相關政策;推進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宣傳信息;澄清事實、應對輿情、維護政府良好形象的信息;以及其他非涉密的可以向社會公開的信息。
第三章微博微信管理
第十二條 未經中心官方微博、微信管理領導小組授權和審批,任何人不得在中心官方認證微博、微信上發布信息或更改微博、微信資料。
第十三條 中心官方做博、微信管理員應加強微博、微信信息安全管理,嚴格管理微博、微信賬號及密碼,定期修改密碼,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泄漏,杜絕賬號被盜用。
第十四條 中心官方微博、微信發布人由微博、微信管理領導小組指定。為保證官方微博、微信工作的可靠性和延續性,官方微博、微信發布人由微博、微信管理員擔任。
第十五條 中心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員要隨時關注微博、微信動態,瀏覽微博評論、積極互動。隨時監測、收集和整理民眾廣泛關注的熱點輿情,對謠言、不實傳言及時澄清,并定期對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按重要程度、類型、對應部門加以記錄,填寫問題通報單,及時上報中心官方微博、微信管理領導小組。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給中心造成負面影響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七條若違反本辦法規定,給中心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