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官方網站、微信、微博信息發布審核制度 | ||
索引號 | 469760234/2018-00107 | 分類 | 信息公開制度 ??其他 ?? 其他 |
發布機構 | 公積金中心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信息發布 審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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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官方網站、微信、微博信息發布審核制度
為做好市公積金中心官方網站、微信、微博信息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信息發布審核制度。
1. 信息發布工作,嚴格遵循“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誰上網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總原則。
2. 發布的信息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三)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宣揚封建迷信;
(六)散布謠言,編造和傳播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3. 官方網站、微信、微博信息實行三級審核制度,常規信息發布前由工作人員初審,分管負責人審核后發布;重大或特殊信息由主要負責人審核后發布。
4. 官方網站、微信、微博信息管理人員對上網內容要嚴格審核、管理,以確保網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堅決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網。
5. 信息審核內容包括:
(一)上網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二)上網信息是否符合國家大政方針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三)上網信息是否符合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
(四)上網信息是否會給其他單位、個人造成危害;
(五)上網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地的宣傳和發展;
(六)上網信息目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
(七)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是否準確;
(八)信息格式是否正確。
6. 中心各科室、所屬各管理部信息經分管負責人校審后交由網站管理人員審核,根據分級發布和分級負責原則,對照有關規定審定方可提交網站上網發布。
7. 上網的信息必須經審核,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網上發布。否則,一經發現視情節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8. 網絡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處理網站數據,及時檢查相關發布信息,一旦發現網頁篡改或出現本制度第一條禁止發布的有害信息時,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網絡中含有上述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關閉服務器。并保留原始記錄,在12小時之內向單位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