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臺的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應急管理行政審批工作,著力解決應急管理行政審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省、市優化提升行政審批相關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宿遷市應急管理行政審批工作“十嚴格”要求》。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包含10個方面,具體如下:
一是嚴格審批時限,要求嚴格按照承諾時限開展審批;二是嚴格審批流程,要求落實“受審分離”制度;三是嚴格材料形式審查,要求審查材料是否真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四是嚴格實質性審查,要求做好安全許可全過程風險防控,嚴把評價報告和設計專篇審核;五是嚴格信息公示,要求嚴格落實許可信息公示制度;六是嚴格提醒告知,要求對即將到期換證企業進行有效提醒告知;七是嚴格服務標準,要求落實各項“放管服”和營商環境措施,不斷提升企業和群眾滿意度;八是嚴格事后監管,要求加強事后監管,推動事后監管常態化;九是嚴格廉潔紀律,要求嚴格審批紀律紅線;十是嚴格工作作風,要求嚴格履行“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首問負責制”等制度,以更高標準、更強擔當真抓實干。
三、文件發布時間及形式
本文件以市應急管理局發文,以主動公開的形式,于2024年8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