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市住建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四部門聯合出臺《宿遷市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管理辦法》(宿建規〔2025〕1號),將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配送服務、隨瓶安檢、行業監管等行為,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現對《辦法》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臺背景
近年來,省內外瓶裝液化氣使用事故頻發,給燃氣安全管理敲響了警鐘,分析事故背后原因,大多為液化氣企業未落實配送服務相關規定。作為直接面對廣大用戶的最后一環,配送人員的配送行為,對我市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安全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按照《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江蘇省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管理辦法(暫行)》有關要求,市住建局聯合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啟動了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管理辦法起草相關工作。《辦法》的出臺,既是我市燃氣高水平安全的需要,也是加快長效機制建設的需要,必將助推全市燃氣行業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共25條,主要內容包括辦法適用范圍及總體要求(1—3條),企業責任(4—10條),配送車輛要求(11—16條),送氣工要求(17—22條)、部門責任(23—25條)五個部分。主要對企業責任、配送車輛、送氣工要求、相關懲處等進行了細化,具體如下:
(一)全面取消用戶自提。《辦法》要求全面取消用戶自提,改由液化氣企業實施統一配送服務,建立高效便民的配送體系,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送氣工。與送氣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健全完善送氣工考核管理制度,對送氣工、配送車輛統一管理。液化氣企業應當嚴格落實用戶實名、配送服務、入戶安檢、隨瓶安檢、宣傳教育等制度。
(二)規定液化氣企業經營配送范圍。液化氣企業應當制定完善各項配送管理制度,明確氣瓶各個流通環節責任人,對配送全過程進行跟蹤管理,實時將液化氣充裝、配送、安檢及用戶信息等相關信息上傳至信息化管理系統。禁止超出燃氣企業經營許可證規定的經營區域配送。
(三)建立送氣工待崗學習和待崗培訓制度。《辦法》規定對存在違反安全配送規范行為的送氣工,液化氣企業根據違規情節嚴重程度,分別實施為期1周(情節較輕)或為期1個月(情節較重)的待崗學習,由屬地住建部門審核后關閉違規送氣工實名登記二維碼,待崗學習期限屆滿后自行解除。送氣工存在向嚴禁使用液化氣的場所供應液化氣等違規行為的,由各地住建部門督促液化氣企業對所屬違規送氣工待崗培訓3個月,并關閉違規送氣工實名登記二維碼,期限屆滿后自行解除。
(四)加強送氣工送氣資格管理。《辦法》規定對送氣工存在向“四類”場所供應液化氣以及在配送過程中賺取液化氣差價等違規行為的,由各地住建部門上報市住建部門撤銷違規送氣工送氣資格。被所屬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5年內不得聘用。
三、貫徹落實要求
各地、各有關部門、各有關燃氣企業、燃氣用戶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落實《辦法》,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做好培訓和宣貫工作,強化信息智能監管、安全生產經營、高效便捷服務。各地要以《辦法》實施為契機,結合跨部門綜合監管有關要求,聯合各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共建共治機制,強化聯合監管、聯合執法,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促進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管理規范和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