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確保高質量完成“十四五”目標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宿遷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江蘇省2025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標
2025年全市PM2.5濃度達到38μg/m3及以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4%,重污染天控制在2天以內。完成省下達的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減排目標。
三、重點任務
方案具體分為以下6個攻堅任務:
(一)優化結構,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優化產業、能源、運輸結構。嚴格落實“三線一單”和產業準入政策,推動綠色家居產業煥新升級,加強“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持續推進供熱基礎設施建設,實施熱源替代,強化散煤管控,加快推進“公轉鐵”“公轉水”,加快現有高耗能、高排放交通運輸的淘汰更新,鼓勵新增和更換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機械。
(二)開展移動源全鏈條整治。加強柴油貨車污染防治,強化重點用車單位管理,開展市區駕培機構整治“回頭看”,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管,加大成品油質量監管。
(三)強化工業企業廢氣治理。深入開展大戶友好減排,完善大戶企業清單,持續開展重點行業整治,開展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加快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持續推進儲罐高效呼吸閥排查整改,開展汽修行業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回頭看”,強化VOCs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推進AB級和引領性企業創建。
(四)強化揚塵精細化管控。嚴格落實揚塵“六個百分之百”措施,推廣裝配式施工,鼓勵推廣“全電工地”、綠色標桿工地,加強非報監項目揚塵治理,強化清潔城市行動。
(五)持續開展面源污染治理。加強餐飲油煙防治,深入推進煙花爆竹污染防治,強化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
(六)提升污染天氣應對質效。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強化臭氧高發季污染應對,強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保障。
四、保障措施
為保障工作落實,特制定三條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統籌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制定實施計劃,明確目標任務、時間節點,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強執法幫扶。結合“宿懿查”規范涉企執法檢查,常態化開展非現場在線巡檢巡查,對重點園區、企業集群開展走航監測、溯源溯因,對空氣質量不降反升、工作推進緩慢、問題突出的地區或部門提醒督辦、現場幫扶。
(三)加強資金支持。支持涉氣企業落后低效設備和環保設備更新,推動大氣任務項目進入中央資金儲備庫和省級資金儲備庫,優先推進“創A達B”企業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