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科技局、財政局,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經發局、財政局:
為加快實現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免申直達,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現將《宿遷市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免申直達實施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宿遷市科學技術局
宿遷市財政局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宿遷市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免申直達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動惠企政策精準直達、高效兌現,提高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宿遷市財政惠企政策資金免申直達工作規程的通知》(宿政辦〔2024〕59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實施范圍。包括且不限于高新技術企業、省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稱號、牌子或資格,通過國家、省和市認定文件可以直接確定獎補對象、標準的,可納入屬“免申即享”政策獎補范圍,不需要企業申報。科技創新券兌現、研發機構績效評價等需要企業提供申請材料的有關項目,納入“直達快享”資金支持范圍。市級以上符合條件的科技項目資金均可納入“免申直達”撥付范圍。
第三條 實施清單。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有關規定不定期全面梳理現行科技政策,細化明確落實政策或申請項目的類型、流程、材料、期限等,形成“免申即享”“直達快享”兩類政策清單。
第四條 資金兌現。包括“免申即享”資金兌現、“直達快享”資金申領。
(一)“免申即享”政策資金兌現
1.制定資金分配方案。縣區科技部門在接到國家、省和市各類稱號、牌子或資格認定文件后15個工作日內,確定獎補對象和明細,形成本地區獎補方案并行文上報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根據有關政策文件確定的標準對縣區上報的方案進行復核,會同市財政局制定獎補資金分配方案。
2.下達資金指標文件。獎補資金分配方案經市財政局、市科技局會商一致后,下達資金指標文件。
3.獎補資金撥付流程。市財政局自指標文件下達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市財政承擔的資金指標撥付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收到資金指標后10個工作日內撥付至獎補對象。縣區根據指標文件中明確的金額和時限,將縣區財政應承擔的配套資金自行撥付至獎補對象。
(二)“直達快享”政策資金申領
1.編制申報通知。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編制申報通知,簡化申報流程、環節、材料和時限。
2.下達資金指標文件。市科技局自申請提交截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或評審,根據審核或評審結果提出資金分配方案,與市財政局會商一致后,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科技局下達資金指標文件。
3.獎補資金撥付流程。市財政局自指標文件下達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市財政承擔的資金指標撥付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收到資金指標后10個工作日內撥付至項目承擔單位。縣區根據指標文件中明確的金額和時限,將縣區財政應承擔的配套資金自行撥付項目承擔單位。
第五條 資金管理。市科技局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程序撥付資金。對于因企業原因導致資金無法撥付的,市科技局自首次撥付資金之日起為企業代保管1年。期間,企業可向縣區科技部門提出申請,由縣區科技部門書面請示市科技局撥付。逾期未撥付的,資金按原路收回。縣區承擔的部分,由縣區自行處理。
第六條 資金監管。市科技局按照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負責政策執行過程中的監督管理,督促使用單位加強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向市財政局反饋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并對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和自評價。
市財政局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做好資金保障和服務工作,督促各縣區財政局及時落實配套資金,會同市科技局加強對資金的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及時關注惠企政策效能、資金使用效益。
第七條 本實施細則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項目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