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區、宿城區科技局、財政局,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經發局、財政局,市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發揮財政科技專項資金對科技創新的引導、激勵作用,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深入貫徹落實新質生產力“1+3”行動,著力建設高水平創新型城市,決定組織申報2025年度宿遷市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2025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主要支持重點研發計劃、創新能力建設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計劃和基礎研究計劃(自然科學資金)四類項目,其中重點研發計劃包括產業前瞻與共性關鍵技術、現代農業和社會發展三個方向。
重點研發計劃(產業前瞻與共性關鍵技術)。面向經濟主戰場,聚焦6個產業集群和15條重點產業鏈培育需要,著力引導支持科技型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重要標準研發,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創新技術成果,促進和支撐產業向中高端攀升。支持數字經濟、安全生產、文化科技創新、軍民融合等共性技術研發。本年度每個項目市撥經費不超過50萬元。
重點研發計劃(現代農業)。圍繞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加快推進種業振興和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圍繞強化科技賦能農業發展,支持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提高農業科技服務效能。以推進提升農高區主導產業競爭力為目標,開展技術攻關,打造農業產業高地和創新高地。本年度重點研發計劃(現代農業)分重點項目和面上項目,重點項目每個市撥經費不超過50萬元,面上項目每個市撥經費不超過25萬元。
重點研發計劃(社會發展)。瞄準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社會發展問題,重點支持人口健康、生態環境、公共安全等領域的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和重大科技示范。圍繞重大疾病的臨床診治,開展前沿技術的臨床應用研究,在重點領域取得一批原創性的診療新技術、新方法和新標準,努力實現我市臨床診療技術的新突破。圍繞我市社會發展領域迫切需求,重點支持對我市社會發展領域支撐引領作用明顯、受益人群多、技術集成度高、行業或區域特點突出、示范推廣價值較好的項目。本年度重點研發計劃(社會發展)分重點項目和面上項目,重點項目每個市撥經費不超過20萬元(其中,醫療衛生類項目每個市撥經費不超過10萬元),面上項目每個市撥經費不超過5萬元。
創新能力建設計劃。聚焦我市重點打造的優勢產業,以加強科技儲備、提升體系化創新能力為主線,圍繞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能力建設,依托有較強科研實力的科教單位、醫療機構、高新技術企業和龍頭骨干企業,建設一批市級重點實驗室。圍繞提升重點產業鏈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水平,引導企業加大研發設備、研發力量、研發經費投入,提升產業鏈企業研發能力,支持市級企業開展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提升建設。本年度創新能力建設計劃分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項目,重點實驗室項目每個市撥經費不超過40萬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項目每個市撥經費不超過30萬元。
科技成果轉化計劃。聚焦全市“615”產業體系建設,強化成果轉化環節關鍵技術攻關,加快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促進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先進制造、新能源、生物醫藥、高端食品飲料、新一代紡織服裝等領域,瞄準重大任務、產業“卡脖子”難點和重點產業鏈科技成果轉化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開展基于重大目標產品的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重點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進行轉化和產業化,強化產學研協同創新,以高質量科技供給驅動產業鏈升級,培育和發展創新型產業集群。本年度每個項目市撥經費不超過180萬元,采用分年度撥款方式。
基礎研究計劃(自然科學資金)。圍繞我市科技創新“跨越趕超”的目標定位和“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的總體要求,加強科學前沿或產業前瞻問題超前部署,鼓勵優秀科研人才開展基礎研究工作,在基礎科學和前沿技術領域打造宿遷發展的核心競爭力。重點支持基礎性、前瞻性、原創性科學研究,鼓勵優秀科研人才自由探索,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領性的原創成果,為增強我市自主創新能力提供智力支撐和人才儲備。本年度基礎研究計劃(自然科學資金)分為企業基礎研究專題、青年科技人才項目、面上項目和博士科研啟動項目。企業基礎研究專題每個項目市撥經費不超過20萬元;青年科技人才項目每個市撥經費不超過10萬元;面上項目每個市撥經費不超過5萬元;博士科研啟動項目,根據定向組織要求確定立項數量,每個項目市撥款經費不超過5萬元。
二、組織方式
1.各單位按照項目指南和申報通知自主申報,提交申報材料。各項目主管(推薦)部門(單位)(以下簡稱“項目主管部門”)集中出具正式書面推薦意見函,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5)作為推薦函附件。
2.項目申報原則上實行屬地化管理,由各區科技局、市各功能區經發局會同級財政部門審查推薦。納入市級機構編制管理的市各直屬事業單位可由其市主管部門審查推薦。在宿本科類高校,部、省屬等條管部門駐宿單位,江蘇省人民醫院宿遷醫院、南京鼓樓醫院集團宿遷醫院和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的項目可由本單位審查推薦。
三、申報條件
1.項目實施期內,項目負責人應為項目申報單位的在職在崗人員,并確保項目實施期內在本單位完成項目任務(應提供社保證明或與申報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項目負責人為集團公司任命或援助單位派駐的,需提供相關任命文件。
2.申報單位基本條件:在宿遷市區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依法依規設立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創新聯合體等創新組織。應具備完成實施項目的工作基礎和條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識產權管理、財務管理制度等。申報單位為行政機關的,僅可申報重點研發計劃(社會發展)中規定的指南代碼方向項目。由兩家以上單位聯合申報的,應確定1家為主申報單位,其余單位作為參與單位,各單位應簽訂聯合申報協議,明確協議簽署時間和各自在項目中承擔的任務、資金分配及雙方責任等。
3.申報項目基本要求:申報項目應符合指南支持的領域或方向。申報內容具體,目標明確并可考核,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2年,科技成果轉化計劃項目可為3年,項目起始時間統一填寫為2025年6月1日(特殊要求的除外)。
4.項目研究要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論文不再作為市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計劃項目立項評審、驗收管理等的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對不符合節能減排導向的項目、規模化量產與產業化項目、無實質創新研究內容項目和一般性技術應用與推廣項目均不予受理。
5.研究涉及人體研究、實驗動物、人工智能的項目,應嚴格遵守科技倫理、實驗動物、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的要求。涉及安全生產等特種行業的,需有相關行業準入資格或許可。
6.各類專項計劃的特定要求詳見指南(附件1)。
四、申報限制
1.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同時或重復申報不同類別科技計劃,同一年度同一企業只能申報一項市科技計劃項目(不含基礎研究計劃)。
2.有在研市級及以上重點研發計劃或科技成果轉化計劃項目的企業,不得申報本年度重點研發計劃和科技成果轉化計劃項目;承擔市級及以上創新能力建設計劃尚未結題驗收的企業,不得申報本年度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項目;同一單位同一領域的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批次各類科技計劃項目:有在研或應結未結(截至本通知發布日期)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的(指導性項目除外);在宿遷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內存在社會信用嚴重失信記錄的;列為科技信用嚴重失信的或有總結結題項目未滿2年、項目終止未滿3年的;當年申報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得申報本批次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在宿遷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內存在社會信用嚴重失信記錄的;有科研信用嚴重失信記錄的;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統計的;完成科技統計但無研發投入、研發人員的;企業有總結結題項目未滿2年、項目終止未滿3年的;項目申報材料可能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已獲得中央、省和市財政專項資金扶持的。
五、申報要求
1.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應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進一步明確各自承諾事項和違背相關承諾的責任。
2.項目負責人應如實填寫項目申報材料,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科研不端行為。項目申報單位切實強化法人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項目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主體責任,嚴禁虛報項目、虛假出資、虛構事實及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對于違反要求弄虛作假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申報單位提供復印件的,項目主管部門應核查原件。
3.申報單位應對照指南規定的項目類型和指南代碼進行申報,一個項目填寫一種項目類型和指南代碼。經費預算及使用應符合專項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總經費預算合理,支出結構科學合理,對承諾的自籌資金應足額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資助資金作為企業自籌資金來源。
4.對機關事業單位、在宿高校、部省屬等條管部門駐宿單位自籌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作要求,具體請按照各專項計劃項目指南規定。
六、其他事項
1.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照目錄和申報材料清單及裝訂順序(附件2),一式兩份裝訂成冊(膠裝)。
2.項目申報材料須在“宿遷市財政專項資金云服務平臺”(http://fa.sqcz.suqian.gov.cn/)或“宿企通”平臺(https://qyfw.
xzspj.suqian.gov.cn/)進行注冊、申報。申報項目材料經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轄區主管部門逐級向市科技局推薦上報,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
3.項目申報材料網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0日17:3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薦項目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4.受理地點:宿遷市洪澤湖路130號科技大廈408室
項目受理:市科技信息中心 孟翠霞 徐士軍 84358202
政策咨詢:市科技局規劃與資統處 支瑩 84358661 市財政局教科文處 張澤遠 84363048
附件:1.2025年度宿遷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2.申報材料清單及裝訂順序
3.臨床專科分類代碼表
4.新增經費預算編制說明
5.2025年度宿遷市科技計劃項目推薦匯總表
6.2025年宿遷市基礎研究計劃(自然科學資金)博士科研啟動項目情況表
宿遷市科學技術局
宿遷市財政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