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宿遷市政務云管理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 ||
索引號 | 014320291/2022-01555 | 分類 | 政策文件及解讀 ??電子政務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宿遷市大數據中心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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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政務云管理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按照宿遷市數字政府建設工作部署,為夯實本市通用、集約、安全的基礎設施底座,進一步規范我市政務云建設和管理,提升政務云服務能力,支撐全市政務信息化建設,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步伐,市大數據管理局牽頭起草了《宿遷市政務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現將有關情況作如下解讀: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為加快推進數字政府高質量發展,越來越多的政府單位將業務和數據遷移到云平臺上,積極通過云計算技術創新改善政務服務的供給方式,政務云已成為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的重要底座,我市政務云建設始于2016年,歷經多個階段的發展已經成為全市各級部門業務算力供給的主要保障,
當前,圍繞全市“一朵云”目標,有必要探索建立政務云資源統一管理機制。通過《辦法》的制定,進一步規范云資源申請和使用流程,提高云資源使用效率;進一步強化各單位對上云系統的管理,提升安全防護;進一步推進政務云廣泛深度應用,最終實現基礎設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統整體部署、數據資源匯聚共享、業務應用有效協同。
二、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總則、職責分工、規劃建設、使用管理、運維管理、安全管理、考核監督和附則,共八章四十三條。重點內容說明如下:
(一)職責分工,明確了市政府辦公室(大數據管理局)、市大數據中心、市財政部門、政務云使用單位等圍繞云資源全生命周期運營中的角色分工和職責邊界。市政府辦公室(大數據管理局)發揮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的職能。市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市級政務云資金保障,市大數據中心抓好運行管理,具體落實政務云建設、運維管理、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
(二)服務范圍,規定除涉密或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四級(含)以上信息系統外,本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建信息系統應依托政務云建設,已建信息系統應逐步遷移到政務云。
(三)規劃建設,明確了各單位的信息系統、統一規劃、統一納管、統一管理,構建全市“一朵云”的管理思想和具體要求。
(四)使用管理,明確了政務云的使用單位、運行管理單位、云服務商,在政務云的申請、審核、開通、部署、測試、上線、變更與退出等環節中的具體操作流程與要求。建立健全政務云資源統籌管理制度,按照“部門高度集中、行業相對集中、技術適配優先、關聯業務協同”的原則,分配和調節政務云資源。按照使用單位提出的申請資源量大小,規定具體辦結時限,同時對云資源配置的調整變更過程也做出了時限要求。
(五)運維管理,明確了云服務商在使用單位的信息系統上云后的日常運維管理要求、在信息系統發生故障時的應急響應機制;明確了各政務云使用單位在其信息系統上云后,應做好數據開放共享和重要數據備份的要求。
(六)安全管理,明確了政務云主管部門、政務云運行管理單位、使用單位及服務商在政務云網絡安全管理上的責任邊界及相關安全管理要求。使用單位強化對自身業務系統運行的安全責任,落實安全自查、檢測評估、安全加固等工作;政務云服務商建立健全安全保護工作制度,提供安全可信的產品和服務,保障政務云安全穩定運行。
(七)考核監督,對政務云服務商和使用單位在管理和使用政務云資源提出了具體的要求,主要從系統上云的科學性、合理性、集約化等維度提出具體的考核辦法,市政務云運行管理單位對云資源的使用效能和服務水平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云資源調整和費用核定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