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印發《宿遷市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 ||
索引號 | MB1654348/2020-00001 | 分類 | 歷史規劃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就業創業,三年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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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宿遷市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委組織部、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國資委,宿遷市稅務局各縣(區)稅務分局,各縣(區)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6號)、江蘇省《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蘇退役軍人發﹝2018﹞1號),我們制定了《宿遷市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宿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宿遷市委組織部
宿遷市委政法委
宿遷市教育局
宿遷市公安局
宿遷市財政局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宿遷市稅務局
宿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
2019年6月22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宿遷市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三年行動計劃
退役軍人是重要的人力資源,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力量。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6號)、江蘇省《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蘇退役軍人發﹝2018﹞1號)要求,大力推進我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促進廣大退役軍人高質量充分就業,制定本計劃。
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為指導,全面落實國家和省關于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退役軍人為中心的工作理念,主動適應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新需求,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為重點,以實現更高質量、更為充分、更加穩定的就業創業為主要目標,以政策優先、需求牽引、自主作為、多方支持為基本原則,打基礎、重協調、求創新,著力打造具有宿遷特色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和服務體系,努力開創我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新局面。
二、
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確立“第一年打基礎,第二年出特色,第三年創品牌”的目標思路,到2021年底,全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不斷健全完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平臺和載體更加豐富多元,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競爭力和創造力穩步提升,退役軍人穩定就業率、創業成功率逐年提高,力爭我市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在全省居于前列。
(二)具體目標。退役士兵技能培訓扎實開展,每年參訓率、“雙證”獲取率穩定在90%、98%以上,就業率穩定在98%以上;校企合作、專場招聘、線上招聘等就業促進活動開展經常,每年提供不少于5000個就業崗位供退役軍人選擇;進一步拓寬退役軍人就業渠道,協調落實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招錄招聘退役軍人優先放寬政策,開發形成適合退役軍人的崗位目錄并向社會公布;扎實推進退役士兵村干部培養工程,村居(社區)“兩委”中退役軍人占10%以上;積極做好退役軍人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每年全市拿出不少于600個公益性崗位(每個縣區不少于100個,各功能區不少于30個),用于大齡及下崗、失業退役軍人再就業;加大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載體建設,三年內在全市遴選認定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示范基地30個以上(每個縣區不少于3個,每個功能區不少于2個),創建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專區(基地)10個以上(每個縣區不少于2個,每個功能區不少于1個);推動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就創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市、縣(區)分別組建1-2支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指導團隊,全市選定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導師100人以上;組織開展“百名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之星”和“百名助力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先進典型”評選表彰活動,切實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三、工作重點
(一)著力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圍繞解決退役軍人教育培訓質量不高、就業創業能力不足的問題,以退役士兵為主體,以退役之初為關鍵,以技能培訓為重點,協調推進學歷教育、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和其他專項培訓,著力建立在校培訓、網絡培訓、實習實訓、在崗培訓相結合的能力培訓機制,不斷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實際能力。
(二)著力搭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平臺。圍繞解決退役軍人就業渠道不夠通暢、創業載體相對匱乏的問題,采取學校推薦就業、組織專場招聘、培育中介服務、建立示范基地、創建孵化基地等多種形式,主動搭建信息互動平臺,健全溝通協調機制,推進創業載體建設,最大限度為退役軍人提供就業機會和創業平臺,積極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鋪路搭橋”。
(三)著力優化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圍繞解決對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不夠精準、扶持不夠充分的問題,強化政策宣傳引領,全面落實優惠扶持政策,不斷健全公共服務體系,完善服務內容,優化服務形式,積極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著力構建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社會力量補充服務、退役軍人自我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扶持體系。
四、主要措施
(一)實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拓展行動
1. 制作專屬“政策包”。匯總退役軍人技能培訓、就業補貼、創業扶持、招聘錄用等相關優待優惠政策,依托退役軍人事務、勞動就業、行政審批、金融服務等部門網站,以“政策包+政策服務清單”的模式,建立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一點通”平臺,便于退役軍人、用人單位了解掌握相關政策,政府相關部門督促執行政策。(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行政審批局、駐宿各大銀行)
2. 實施專門政策“護航”。把退役軍人作為重點人群納入全市就業創業總體布局,積極推動出臺更多優惠扶持政策,并及時細化政策執行標準、簡化操作流程,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開辟“綠色通道”。廣泛宣傳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每年集中開展“政策宣傳月”和“專項督查行動”,推動相關政策落地落實。(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行政審批局、駐宿各大銀行)
3. 提供特色金融服務。利用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和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與各大銀行簽署擁軍優撫協議的有利契機,加強與駐宿各大銀行對接,在現有金融優惠政策的基礎上,研商退役軍人金融服務優惠、減免具體方案,擇優簽訂金融合作協議,為廣大退役軍人提供最優質、最優惠的特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助力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駐宿各大銀行)
4. 設立專項公益基金。引導廣大企業和社會組織關心關愛退役軍人,積極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借助公益慈善平臺,廣泛募集社會資金,探索設立退役軍人創業就業專項公益基金,明確使用管理辦法,專門用于退役軍人就業培訓、創業扶持、典型激勵等活動,進一步拓寬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資金保障渠道。(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二)實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提升行動
5. 逐步完善教育培訓體系。積極落實國家、省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政策,依托退役軍人服務機構、職業院校、就業實訓基地、創業孵化基地、普通高校,逐步建立“回鄉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創業針對性培訓”“崗前實習培訓”“學歷提升教育”“在崗終身培訓”等六類教育培訓為主體的多層次、多樣化教育培訓體系。(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各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承訓學校)
6. 開展“三定式”技能培訓。堅持市場導向、需求索引,積極推動校企深度合作,建立“政府、院校、企業”三方合作聯盟,共同研究退役士兵定單式、定向式、定崗式培訓方案,科學設置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法形式,促使供需精準對接,推動退役士兵培訓、就業一體化、精準化。(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各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承訓學校)
7. 深化特色電子商務培訓。充分發揮區位優勢,深入落實《關于推進全市退役士兵網絡創業的實施意見》精神(宿政辦發〔2015〕50號),加大網絡培訓投入,改進教學形式內容,完善“在校理論學習+電商企業實訓+基地扶持孵化+自主市場創業”模式,進一步引導鼓勵廣大退役士兵投身網絡創業實踐。(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各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承訓學校)
8. 實施村干部培養工程。認真落實省、市有關要求,推進退役士兵村干部培養計劃,建立健全選拔、培養、使用和保障機制,依托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平臺,加強政策理論學習,開展崗位能力培訓,每年遴選一批優秀退役軍人到城鄉社區任職,進一步拓寬退役士兵就業渠道。(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民政局)
9. 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對接國家和省關于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的政策規定,推動建立我市退役軍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鼓勵用人單位定期組織退役軍人參加崗位技能提升和知識更新培訓,將下崗和失業退役軍人納入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和職業技能培訓等范圍,并按規定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三)實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平臺搭建行動
10. 開展專項招聘。加強與國有大型企業和民營骨干企業對接,聯合智聯招聘、81聯聘、宿遷人才網等招聘網站,采取“線上”與“線下”、專場與專區、市區與各縣聯動的方式,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并在市、縣(區)人力資源市場以及相關網站設立退役軍人招聘專區,常態化開展專項招聘和網上招聘活動,及時推送就業信息,幫助退役軍人與用人單位及時、精準對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宿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
11. 培育中介服務。充分利用中介服務平臺和各類社會組織就業信息多、社會資源廣的優勢,與信譽好、實力強的人力資源公司、中介服務機構或社會組織簽訂合作協議,為退役軍人就業提供免費服務,及時準確掌握企事單位用工需求,積極推薦有就業意愿、條件符合的退役軍人。(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民政局)
12. 拓寬崗位渠道。深挖機關、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崗位資源,研究制定適合退役軍人就業的崗位目錄,推動落實優先放寬政策。結合實施鄉村振興、脫貧攻堅和開展選調生等工作,注重招錄、選調有服役經歷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拓寬從反恐特戰等退役軍人中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渠道,提高退役軍人服務保障以及安保等崗位招錄退役軍人的比例,輔警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退役軍人。(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
13. 開發專門崗位。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積極開發專門崗位確保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就業工作的通知》(宿政傳發〔2019〕26號)要求,充分挖掘崗位資源,每年專門開發一批適合退役士兵特點,有利于發揮其積極作用的工作崗位,用于大齡及下崗、失業退役軍人再就業。對困難退役軍人采取“一對一”方式落實崗位,積極開展多種形式再就業援助活動。(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4. 遴選示范基地。以江蘇省“首屆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示范基地”評審掛牌活動為契機,在全市篩選一批實力強、信譽好、貢獻大、符合退役軍人就業特點、吸納更多退役軍人就業的企業,作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示范基地,以此鼓勵更多的社會企業和用人單位吸納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引導更多的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5. 創建孵化基地。政府投資或社會共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優先對退役軍人自主創業開放,視情設立退役軍人專區。探索建立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和創業園區,并按規定落實經營場地、水電費用減免、投融資、人力資源、宣傳推廣等優惠服務,以此帶動形成一批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區,激勵聯合一批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重點企業,創新開拓一批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新業態、新領域。(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四)實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優化行動
16. 健全“一站式”服務機制。依托逐步完善的六級退役軍人服務管理機構,逐級建立以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為主體、其他部門補充、社會力量參與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公共平臺,梳理服務事項,公布服務目標和服務流程,為退役軍人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創業培訓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7. 建立“針對性”基礎臺賬。以退役軍人信息采集為基礎,采取走訪到戶、登記到人、信息入庫的方式,逐人核實勞動年齡段退役軍人就業情況,并加強社會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溝通對接,逐步建立《退役軍人基本情況和就業需求》《各企業的用工需求及相關待遇》《適合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行業目錄》等基礎臺賬,增強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針對性、指向性。(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8. 探索“互聯網+”服務模式。依托公共信息網絡平臺,提供網絡培訓、遠程教育、網上招聘等服務,加快市退役軍人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建立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版塊,探索提供網上發布信息、審查登記、異地辦理等便利服務,努力實現“讓信息數據多跑路,讓退役軍人少跑腿”。(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19. 組建“專業化”指導團隊。市、縣(區)吸納創業經驗豐富、關愛退役軍人、熱愛公益事業的企業家、專家學者、機關干部等各方人才力量,各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指導團隊,同時聘請一批優秀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典型作為導師和校外輔導員,為退役軍人提供就業指導、創業咨詢、專題會診、結對幫扶等服務,推動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專業化、規范化。(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
20. 提供“援助式”法律服務。系統排查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風險,制定防范措施,編印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風險防控提醒手冊,市、縣(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聘用部分法律專業的工作人員,必要時由司法部門協調專業律師,為退役軍人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和援助服務,增強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法治化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實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氛圍營造行動
21. 開展系列活動。創新活動形式,專門舉行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行動計劃啟動儀式,分階段組織實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研討會、座談會、分享會、專題講座、專業技能大賽、創業成果展等一系列活動,以活動牽引營造良好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環境。(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承訓學校)
22. 樹立先進典型。深入挖掘全市退役軍人自主就業創業典型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先進典型,開展“百名退役軍人創業就業之星”和“百名助力退役軍人創業就業先進典型”評選表彰活動,依托“天南海北宿遷兵”雙擁宣傳平臺以及其他各種宣傳媒體進行系列宣傳報道,引導更多退役軍人踴躍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潮,鼓勵廣大企業和用人單位支持關心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宿遷日報社、宿遷電視臺)
23. 加強教育引導。充分利用退役軍人到地方報到和參加教育培訓的契機,集中開展思想政治和擇業觀念教育,全面介紹我市經濟社會和就業創業形勢,幫助他們盡快實現思想轉變和角色轉換,順利融入社會實現穩定就業,鼓勵他們退役不褪色、退伍不褪志,爭取在地方經濟建設中再立新功、贏得全社會尊重。(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把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黨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建立由政府和部門分管領導牽頭的工作協調機制,健全部署推進、形勢分析、研究會商等制度,統籌指導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制定工作措施和實施計劃,落實和完善相關政策制度,確定承訓單位和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定期開展檢查、考評和監督,確保退役軍人就業目標完成和就業形勢穩定。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監督考評等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推薦并指導所屬教育培訓機構做好招生錄取、教學管理、就業推薦等組織實施工作。財政部門負責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經費的安排與監管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指導職業培訓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退役軍人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基本公共就業服務。軍地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共同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相關工作。各相關部門要細化目標任務,制定措施計劃,加強督導檢查,確保相關職責和工作責任落地落實。
(三)保障資金投入。各級財政要加大對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投入,對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創業引導、就業扶持等給予補貼,確保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各項優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進一步規范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教育培訓、創業就業扶持等專項資金的管理,強化資金預算執行和監督,著力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四)強化考核獎懲。各地各部門要把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納入年度工作主責,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跟蹤問效,確保政策落實落地。對在中央和省政策之外增設條件、提高門檻的,堅決予以清理和糾正;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及時進行督查督辦;對嚴重違反政策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