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宿遷市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三年行動計劃》政策解讀 | ||
索引號 | MB1654348/2020-00003 | 分類 | 政策解讀 ??優撫安置 其他 ?? 其他 |
發布機構 |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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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三年行動計劃》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部署要求,切實做好我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近日,宿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等11個軍地部門,制定出臺了《宿遷市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這個文件的重點內容有哪些?請看本報為您詳細解讀。
問題一:出臺這個《行動計劃》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退役軍人經過部隊長期教育培養,經受了艱苦的意志磨練和能力鍛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較強的吃苦精神和較好的適應能力,是重要的人力資源,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力量。為切實加強我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更好地發揮他們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促進富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6號)和江蘇省《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蘇退役軍人發﹝2018﹞1號),結合我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實際,在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臺這個《行動計劃》。《行動計劃》對提升我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幫助他們工作轉軌、事業轉型、人生轉段,更好實現他們的自身價值、助推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問題二:《行動計劃》主要針對哪些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
答:《行動計劃》主要針對三類退役軍人:一是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擇業軍轉干部;三是復員干部。
問題三:《行動計劃》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是什么?
答:《行動計劃》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為指導,牢固樹立以退役軍人為中心的工作理念,主動適應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新需求,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為重點,以實現更高質量、更為充分、更加穩定的就業創業為主要目標,以政策優先、需求牽引、自主作為、多方支持為基本原則,打基礎、重協調、求創新,打造具有宿遷特色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
《行動計劃》總的目標思路是“一年打基礎,二年出特色,三年創品牌”,并制定了一系列發展指標:每年退役士兵技能培訓參訓率超過90%、“雙證”獲取率超過98%,就業率超過98%;每年為退役軍人提供不少于5000個就業崗位、600個公益性崗位;每年遴選認定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示范基地10個以上,三年內創建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專區(基地)6個以上等。通過三年時間的努力,健全完善全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搭建豐富多元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平臺和載體,穩步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競爭力和創造力,力爭我市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問題四:《行動計劃》在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拓展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行動計劃》圍繞保障退役軍人在享受普惠性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再給予特殊優待,將重點實施四項措施:
一是制作專屬“政策包”。匯總提煉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優待優惠政策,依托相關部門網站,以“政策包+政策服務清單”的模式,建立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一點通”平臺,方便退役軍人了解掌握政策,政府相關部門及用人單位執行政策。
二是實施專門政策“護航”。推動出臺更多優惠政策、爭取更多資金支持,細化政策標準、簡化操作流程,努力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開辟“綠色通道”;每年集中開展“政策宣傳月”和“專項督查行動”,為相關政策落實“保駕護航”。
三是提供特色金融服務。加強與駐宿銀行系統對接,簽訂擁軍優撫合作協議,為退役軍人提供最優惠、最優質的特色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助力退役軍人就業創業。
四是設立專項公益基金。引導廣大企業和社會組織關心關愛退役軍人,廣泛募集社會資金,探索設立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公益基金,專門用于退役軍人就業培訓、創業扶持、典型激勵等工作,進一步拓寬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資金保障渠道。
問題五:《行動計劃》在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行動計劃》圍繞提升退役軍人就業競爭力和創業創新能力,將重點實施五項措施:
一是完善教育培訓體系。依托教育培訓機構、退役軍人服務機構、就業創業服務平臺,逐步建立“前置性培訓”“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崗前實習培訓”“創業針對性培訓”“學歷提升教育”“在崗終身培訓”等教育培訓為主體的多層次、多樣化教育培訓體系。
二是改進技能培訓模式。積極推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現代企業新型學徒制,探索建立“政府、院校、企業”三方合作聯盟,開展退役軍人“菜單式”“訂單式”“定向式”技能培訓,促使供需無縫銜接,推動培訓、就業一體化,力爭實現“入學即入職”。
三是深化網絡創業培訓。充分發揮區位優勢,進一步完善“在校理論學習+電商企業實訓+基地扶持孵化+自主市場創業”模式,引導鼓勵廣大退役軍人投身網絡創業實踐。
四是實施村干部培養工程。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到黨的基層組織、城鄉社區擔任專兼職人員,建立健全選拔、培養、使用和保障機制,每年遴選一批退役軍人到村(社區)任職,充實城鄉基層力量。
五是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建立我市退役軍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鼓勵用人單位組織退役軍人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將下崗、失業退役軍人作為重點群體納入職業培訓計劃和技能培訓等范圍,并按規定給予補貼。
問題六:《行動計劃》在搭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平臺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行動計劃》圍繞搭建退役軍人就業信息互動平臺、拓寬就業渠道、加強創業載體建設等方面,將重點實施六項措施:
一是開展專項招聘。采取“線上”與“線下”互動、市區與各縣聯動的方式,區分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并在市、縣(區)人力資源市場以及相關網站設立退役軍人招聘專區,常態化開展退役軍人專項招聘。
二是培育中介服務。加強與信譽好、實力強的人力資源公司、中介服務機構及社會組織合作,準確掌握企事單位用工需求,為退役軍人就業提供及時免費服務。
三是拓寬崗位渠道。研究制定適合退役軍人就業的崗位目錄,并推動落實相關放寬優先政策;提高退役軍人服務保障以及安保等崗位招錄退役軍人的比例,拓寬公安機關特警職位向反恐特戰等退役軍人中招錄人民警察的渠道,輔警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退役軍人。
四是開發專門崗位。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積極開發專門崗位確保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就業工作的通知》(宿政傳發〔2019〕26號)要求,每年開發一批適合退役軍人特點、有利于發揮其積極作用的工作崗位,專門用于下崗、失業及大齡等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再就業。
五是遴選示范基地。每年在全市篩選一批實力強、信譽好、貢獻大、符合退役軍人就業特點、熱衷于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優質企業,作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示范基地,鼓勵更多的社會企業和用人單位吸納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就業,引導幫扶更多的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創業。
六是創建孵化基地。政府投資或社會共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優先對退役軍人自主創業開放,視情設立退役軍人專區。探索建立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和創業園區,并按規定落實經營場地、水電費用減免、投融資、人力資源、宣傳推廣等優惠服務。
問題七:《行動計劃》在優化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行動計劃》圍繞健全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服務平臺、優化服務模式和服務內容等,將重點實施五項措施:
一是健全“一站式”服務平臺。逐步建成以退役軍人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部門為主體、其他部門補充、社會力量參與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公共服務平臺,為廣大退役軍人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創業培訓等提供便捷服務。
二是建立“針對性”基礎臺賬。以退役軍人信息采集為基礎,逐人核實勞動年齡段退役軍人就業情況,逐步建立《退役軍人基本情況和就業需求》《各企業的用工需求及相關待遇》《適合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行業目錄》等基礎臺賬,為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提供基礎信息數據支撐。
三是探索“互聯網+”服務模式。積極推動建立實時共享、上下聯動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平臺,為退役軍人提供“直通式”就業推薦、遠程教育培訓、網上信息發布、異地審查辦理等便捷服務,努力實現“讓信息數據多跑路,讓退役軍人少跑腿”。
四是組建“專業化”指導團隊。市、縣(區)吸納創業經驗豐富、關愛退役軍人、熱愛公益事業的企業家、專家學者、機關干部等各方人才力量,組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導師團隊,為退役軍人提供就業指導、創業咨詢、專題會診、結對幫扶等服務。
五是提供“援助式”法律服務。編印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風險防控提醒手冊,市、縣(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聘用部分法律專業的工作人員,并視情由司法部門協調專業律師,為退役軍人提供法律咨詢和援助服務,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
問題八:《行動計劃》在營造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氛圍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行動計劃》圍繞營造有利于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良好社會環境,將重點實施三項措施:
一是開展系列活動。專門舉行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啟動儀式,分階段有計劃組織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研討會、座談會、分享會、專題講座、專業技能大賽、創業成果展等系列活動,以活動牽引營造良好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環境。
二是樹立先進典型。開展“百名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之星”和“百名助力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先進典型”評選表彰和宣傳報道活動,引導更多退役軍人踴躍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潮,鼓勵廣大企業和用人單位支持關心退役軍人就業創業。
三是加強教育引導。利用退役軍人到地方報到和參加教育培訓的契機,集中開展思想政治和擇業觀念教育,幫助他們盡快實現思想轉變和角色轉換,鼓勵他們退役不褪色、退伍不褪志,爭取在地方經濟建設中再立新功、再創。
問題九:組織落實《行動計劃》有哪些要求?
答:《行動計劃》要求各級各部門要把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統籌協調、部門聯動、檢查督導等工作機制。明確了退役軍人事務、教育、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主要職能部門的具體職責,同時強調要進一步發揮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支持和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
《行動計劃》還明確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把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納入年度工作主責,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考核獎懲,嚴格追蹤問效尤其對上級規定的政策不得增設條件、提高門檻,對政策和工作落實不到位,特別是違反政策紀律的,嚴肅追究責任。